今年以来,我办以公开、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理念,“五把关”做好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和效率,取得了喜人成绩。1-6月,全县政府采购受理业务78次,预算资金2791.87万元,采购金额27736.36万元,节约金额55.51万元,节约率为 1.99%。
把好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关。行政事业单位每采购一批货物或工程服务时,必须填写民乐县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和一式四份,报送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办对其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用途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后,分别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纠正或退回,确保了上报计划的合规性。
把好采购方式确定关。在审核政府采购计划时,参照《张掖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表,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一律先申请,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6月,全县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49.75万元,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把好招标文件认证关。针对少数采购人为排挤竞争对手,使自己中意的供应商入围,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有意提高门槛或设定特殊参数的情况,我们实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对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组织专家审核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和排他性,确保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公正性。
把好信息发布关。为了增强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利于供应商及时获得采购信息,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我办及时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站和民乐县西部网上进行公告,并严格落实时限规定,坚决纠正缩短公告时限、未到时限开标违规行为。
把好采购文书归档关。在每个采购项目结束后,我们对其申报计划、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标公告、采购合同、货物验收单等采购文书及时进行整理归档,保证了采购资料装订整齐、记录清楚、保管安全、结算手续完备,为采购人行为建立了法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