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28期)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民乐县扶贫开发成效明显 ●民乐县退耕还林工程凸显三大效益
民乐县扶贫开发成效明显
自“三西”农业建设以来,民乐县累计争取到国家扶贫开发资金8729.12万元,积极推进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安置、科技扶贫和整村推进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已建成中小型水库2座、干支渠道182条658公里,平整条田40.1万亩,全县渠系水利用率达到了60%;绿化造林26万亩,植被覆盖率达到47%;建成移民基地2个、移民村社65个,安置中南部境外移民2350户8197人,安置县内沿山移民3112户13291人,向县境外安置地震重灾村劳务移民5527人;在4个地震重灾村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兴建畜棚800座、食用菌棚70座,引进良牛羊畜种3200头只;建立了以良种繁育、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社会服务组织40多个;扶持和规范农村专业协会45个,累计培训农民近8万人。全县粮食总产量和农业增加值分别由1990年的13.23万吨、0.96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22.61万吨、6.4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01元提高到3703元。
民乐县退耕还林工程凸显三大效益
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民乐县共完成退耕还林33.1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6.54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3.5万亩、封育3.1万亩,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水土流失逐年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后,部分幼林已成林,宜林荒山荒地已基本绿化,森林覆盖率由2001年的12.8%提高到目前的19.31%。退耕地的水土流失与未退耕的林地相比,坡面径流系数和输出量分别减少30%左右,植被迅速恢复,有效改善了土壤的物理性质,林地土壤的保水能力明显增强,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已初步凸现。二是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林业产业基地逐渐形成。在坚持优先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该县把工程建设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以退耕还林促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了林粮间作、林草间作、林药间作和林下养禽等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林果、沙棘和生态养殖等林业产业基地。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推动下,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优化,特色优势产业日益壮大,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已初步凸现。三是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实施生态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植绿、爱林、护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民乐县政府办公室 刘希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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