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民乐县全面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民乐县三项地方标准通过评审 ★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民乐县紫皮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
民乐县新农合工作呈现“三高一低”良好态势 一是参合率高。2008年全县参合农民186281人,参合率达到96.28%,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参合率高出2.5个百分点。二是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补偿比高。上半年,全县参合农民住院平均比达到39.14%,比全市高出3个百分点。三是以户为单位的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收益率高。上半年,全县参合农民报销7890人次,住院报销收益率达15.9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3.2个百分点。四是参合农民住院费用低。全县参合农民住院平均费用1542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9个百分点。 (民乐县委 雷军新) 民乐县春季造林成活率62% 受春夏持续干旱天气影响,2008年民乐县完成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0.8万亩,封育0.6万亩,补植补造22.16万亩;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0.7万亩,封育0.29万亩;天然林保护荒山荒地造林0.4万亩,苗木平均成活率仅62%。(民乐县委 张爱民) 民乐县全面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通知精神,民乐县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从而结束了这两项管理费征收26年的历史,年为3000多户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100多万元,受到了个体工商户的一致欢迎。 (民乐县委 张爱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