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期)
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改革情况及收费情况的督查通报
4月26日---28日,县委副书记聂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殿家、县政府副县长郑茂萍、县政协副主席王玉萍带领教体局负责人、县委政研室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学校收费帐目、调查走访群众、现场与学生交流等方式,对洪水中学、南丰中学、丰乐中学、洪水小学、顺化乡中心小学、丰乐乡白庙小学、新天镇李寨寄宿制小学、新天镇王什小学、南古镇东朱小学、民联乡高寨小学、民联乡希望小学等13所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及收费情况进行了调研。从督查情况看,各学校都严格落实政策,通过召开学生会、家长会、出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民主确定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生,并张榜公布,严格按照全县中小学统一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乱收费及搭车收费的现象。 一、广泛宣传政策。教育主管部门及全县中小学对《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及《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了深入宣传。各学校在开学时做到了“四有”,即有墙报、有横幅、有标语、有张贴画,并向每一位学生发放了《“两免一补”政策问答》、《告家长书》、《“两免一补”明白卡》等宣传材料。在检查中,被走访群众以及被询问学生均知晓“两免一补”政策内容、范围及补助标准。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开学前教体局组织了由全县中小学财会人员参加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培训会,对预算编制、具体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开校后督促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了系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习、培训。从本学期起,成立了以教体局计财股为主的“经费管理中心”,实行“校财局管”改革,加强对中小学的财务监督,确保管理好各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中央和省、市下拨我县春学期的学杂费304.5万元、公用经费47.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4万元,已全部按比例拨付各校。 三、全面落实政策。制定下发了《民乐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民乐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管理办法》及《民乐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对享受免费教科书、享受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适用条件、标准、流程进行了规范。采取了五步工作法,先由贫困家庭学生提出申请,在班级中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发给享受免费教科书或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审核后对家庭真实情况加注意见,再由学校组织家长、村组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团,对初步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最后按照政策标准免收教科书费或造册发给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在督查中,被检查的13所学校都对享受免费教科书、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姓名、标准进行了公示。据统计,全县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学生有35624人,其中初中12689人、小学22935人。享受免费教科书的19599人,其中初中生7400人、小学生12199人;享受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5586人,其中初中5076人、小学510人。享受免除学杂费、免费教科书、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优惠政策的学生,分别占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100%、55%和15.7%。 四、严格规范收费。一是实施“阳光收费”。学校根据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及时到物价部门审核变更收费许可项目、标准,制作收费公示牌和校务公开栏,把收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依据等都向家长公开,增强收费透明度,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收费标准。今春开学报名各学区(校)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实行收费工作“三不准”(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不准先收后退各种费用),经检查没有发现学校扩大收费范围、扩大收费标准违规收费现象。三是严格收费管理。各学校坚持“一证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办法,学校凭《收费许可证》收费, 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两公开”,做到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四统一”,使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学生家长对“两免一补”优惠政策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两免一补”后可以不用交任何费用,特别是今年刚开学没有收任何费,而在四月份又开始收费,认为是学校乱收费。二是学杂费免除后,学校没有其他经费来源渠道,电教设备维修、仪器更新、历年欠帐偿还、冬季取暖问题将无法解决,特别是学生在300人以下又修了教学楼的学校,核定的取暖费远远不够。三是农村小学代课教师过多,部分村代课教师工资由学生承担,最高的民联乡希望小学63名学生每人每年要承担民办教师工资200元。个别村还存在村干部到学校向学生收代课教师工资的现象。 对此,检查组要求教体局要进一步抓好对“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检查落实工作,同时要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新的乱收费现象发生。要抓紧制定解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的政策措施,调整平衡乡镇之间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的比例,统一规范民办教师的工资发放办法,加大合班并校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送:县委杨书记,县督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