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办发(2008)87号
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中下旬,西藏拉萨及我省甘南等地相继发生由藏独分子煽动的打砸抢烧事件。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和我省陇南、天水、平凉、庆阳等市州受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正值北京奥运会召开之际,9月份将要举办2008年残奥会。这些都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和有关要求,现就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应急管理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和指挥体系,加大基层基础管理力度,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应急管理工作中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常态管理,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应急制度不落实,应急处置设备简陋,物资储备不足,保障能力较低。另外,个别乡镇和边缘村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各类矛盾和突发事件的易发期,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以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应急责任,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于8月20日前成立应急管理组织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应急管理职责,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关制度,落实应急责任,乡镇政府和各居委会也要根据实际,成立或明确工作机构,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在全县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整合提高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和救援力量,进一步增强应急响应、应急救援能力,督促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设施,强化培训演练。各乡镇、社区要整合基层警务、医务人员、民兵、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等力量,在8月底以前建立起乡镇、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抓好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训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调整充实专家组。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快筹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辅助有力的应急救援专家组,力争8月底前完成县级重点行业专家组的调整充实和聘任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应急管理、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不断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4、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专项计划,把应急知识列入党员干部教育、中小学生教育、各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媒介,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群众应对危机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切实管用、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扩大预案体系的覆盖面,细化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增强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熟练掌握预案的基本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启动预案,履行职责到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预案。要抓好较大规模集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部门职责,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作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土、地震、安监等部门要畅通联络渠道,及时跟踪核实异常情况,切实加强异常情况分析会商,提高地质灾害、地震等突发事件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着力加强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要根据各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扎实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应急物资生产能力、供货渠道、运输方式、联系方法等信息,建立应急物资数据信息库和调用方案。采取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静态储备与动态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经委、民政、财政、粮食、商务、卫生、交通、城建、通讯、供电等部门、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的相关要求,突出住宿、食物、饮水、医药、交通、通讯、电力等方面,积极做好相关物资、设施设备和技术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本乡镇、本行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由安监部门负责,重点排查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等领域的隐患;水务部门负责排查库区、河道、塘坝、公园、风景区等设施存在的隐患与问题;交通、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隐患的排查,重点查处客货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载、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等违章情况,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消防部门重点对宾馆、饭店、网吧、影剧院、歌舞厅、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防爆电器、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严格进行检测检验;城建部门重点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拆除等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治,并做好城区供水、城市燃气供应、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育部门负责,城建等部门配合,排查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属于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设立警戒标志;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院等医疗救护机构安全隐患的检查治理,并对全县餐饮场所进行检查整治;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做好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与督促,确保重点项目安全、顺利建设。 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做到隐患未查清不放过、整治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治验收没完成不放过,坚持“铁”的纪律、落实“钢”的措施,认认真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1、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要加强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工作,按照信息分级标准、报送规范和时限要求,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充分发挥行业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力量,及时收集、掌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近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带班,落实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将本行业、本部门安全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分别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安监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的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不得关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准确、按程序报送信息,并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3、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内紧外松、维护稳定”的原则,统一渠道、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应急管理的有关信息。县上对外信息的发布,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传播来自于传言或者其他非正规渠道的消息。 4、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紧密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 ○ ○ 八 年 八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综合 应急△ 意见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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