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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发〔2008〕114号
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德荣聘任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聘任: 刘德荣为县开发区林业站副站长 试用期一年,聘任期为三年。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30份
信息录入:陶得东 责任编辑:陶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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