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发〔2008〕97号
民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风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狠抓两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精神,以“两风”建设为突破口,强化责任变会风,崇尚实干变作风,切实做到“六提倡六反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度和执行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两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抓好工作安排部署 1、年初工作安排要具体实际。年初,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全年工作安排意见。安排意见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奖惩规定,并尽可能细化量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成专门班子来抓。通过年初工作部署,使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全年工作安排要在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县政府。 2、年中工作分析要认真及时。至年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客观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工作措施。半年工作总结要在7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县政府。 3、年终工作总结要全面详实。年终,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检查是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及时衔接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对突破性、超前性、创新性的工作,要进行专门总结推广。全年工作总结要在下一年的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县政府。 4、阶段性工作要及时上报。各乡镇、各部门对县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县人代会、人大例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上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质量、时限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层次、按进度及时进行报告。一般性工作安排要随时进行报告,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认真规范公文办理工作 5、规范办文程序。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切实提高本部门、本单位的公文质量。县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要退回报送单位。除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重大紧急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6、控制发文数量。要严格文件审批,减少发文数量,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部署同一项工作、会议上已发的领导讲话和能够在新闻媒体刊播的周知性公文,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各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得向各乡镇政府行文,确需行文的,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整顿规范部门工作简报,建立备案许可制度,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备案许可的简报不得报送。 7、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县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文时,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分送县政府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要明确主办单位,紧急公文要明确办理时限,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要及时办理,紧急公文要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予以说明。 8、认真及时上报资料和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按时向县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月报或统计分析资料,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收集国家经济法规政策、对口厅局重要文件、本系统和兄弟县区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并归纳整理后,定期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参阅。 三、进一步抓好会风建设 9、严格会议审批。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县长审批,开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分大口合并召开,每年一次,开会时间不得超过一天。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县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且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要求乡镇政府领导参加,会期不得超过半天。可以通过电视电话等方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可通过电话或文件安排的工作,不召开会议安排。 10、提高会议质量。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议题按照县政府领导要求于会前5日提出,报县长审定后分送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前准备;会议决定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跟踪落实。县长办公会议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跟踪落实。提交会议的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属于哪个部门的业务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后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再呈送县政府领导审定。 11、严肃参会纪律。县政府召开会议,要求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不能由副职代替,要求分管副职参加的不能由其他人员代替;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及时向主持会议的县政府领导请假。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关闭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严禁进进出出、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中途离会。非因重大紧急事项,会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请示汇报工作、请出参加会议人员。会议结束后,要结合乡镇和部门工作实际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对于需保密的会议,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有关会议内容。县政府办公室要经常对参会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加强公务活动管理 12、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观摩活动。坚决取消各级各类无实质意义的检查评比和观摩活动,确有必要的要严格规范;对可以合并或联合的要予以合并或联合,切实减少检查评比和观摩批次。建立检查评比和观摩活动申报制度,未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安排。部门负责人系统内检查、调研工作,乡镇领导不再陪同。 13、注重公务活动实效。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争取项目、开展工作、学习考察,要在5个工作日内的向分管副县长报告,5个工作日以上的经分管副县长同意后报告县长,工作、学习结束后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在外活动要有的放矢,节约时间,讲究效果,严禁以工作为名游山玩水。 14、尽量减少公务应酬。一般性的礼仪活动包括迎来送往、剪彩、奠基等事务性的应酬,由部门自行组织,不再邀请县政府领导参加。确需分管副县长参加的,要提前3日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分管主任征求分管副县长意见后确定;确需县长出席的重大活动,要提前5日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县长确定。 15、坚持对口接待原则。对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参观学习的客人,属于哪个部门的业务由哪个部门协调安排。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来我县,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向县长及分管副县长报告后,按相应规定和领导要求组织接待。 16、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除接待上级机关来人和县外客人外,县内一律实行工作日禁酒令。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吃工作餐。县政府召开会议,只安排家不在县城的乡镇、村组和基层单位参会人员就餐。 17、严格出国审批程序。县政府领导出国学习考察,一律按照市上有关规定执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国,要书面报请县长审批;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要报请分管副县长同意后,书面报县长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副职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国,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按规定报批。 五、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运行机制 18、建立健全目标责任机制。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层层分解落实,每项工作都要按照“干什么事、谁去干、什么时间干到什么程度”的要求,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优罚劣明确。要层层建立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乡镇和部门单位一把手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实行由县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县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部门主要领导为承办责任人的抓落实责任制。 19、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机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重研究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解决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着重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每半年向县政府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材料或决策建议。县、乡镇政府领导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研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20、建立健全维护稳定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等方式,落实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坚决杜绝将矛盾上交。对久拖不决的,要责令相关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 21、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都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和熟悉各类应急预案,强化本部门、本单位所要履行的应急职责,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发现及时、反映迅速、处置妥当。要严格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特别是节假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并且要将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名单提前3日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2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务网络、政务大厅和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疏通干群通道,打造阳光政府,对年度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政府向人民群众承诺办实事的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定期进行媒体公示和新闻发布,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 23、创新督查工作机制。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责任主体明确、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格局。县政府办公室要联合县委督查室,对全县性的重大督查活动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推动工作落实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带头抓督查,又要负责督促和协调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24、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督查部门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优化督查方式,尽量减少督查次数,坚持联合督查、催报检查、集中督查、明查暗访、跟踪督办、回访复核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督查活动,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善于抓住决策实施过程中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进行督查调研;适时开展典型督查,注意发现和总结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促使同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5、提高督查工作质量。督查要以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为目的,不能走过场。每一次督查前都要做好督查目的、督查重点、督查办法等内容的准备工作。督查中,要实地察看和走访群众,着重查找存在的问题。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督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转发或通报。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转交县考核办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参考依据。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需要报请县政府领导重视解决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作为县政府完善决策的依据。 七、严格落实工作奖惩 26、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程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执行不力的;履行职责过程中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态度蛮横、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工作人员纪律松驰的;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责任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引咎辞职以及组织纪律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并将违纪违规情况报县考核办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7、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县考核办要按照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强化经常性考核登记,实事求是地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作为部门单位评优、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制度 意见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